市人大拟立法修改物管条例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4日
“昨天深圳常务副市长吕锐锋也认为,深圳物业管理条例上存在问题,需要修改。”在昨天的旁听市民代表座谈会上,市民代表邹家健再次提出修改深圳物业管理条例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光明回应,相关课题已经做完,人大已经准备立法。
“我参加过中央、省和深圳市三级政府在修订物业管理条例时候的讨论,感受是只有深圳没有采纳来自业主方面的建议。”邹家健认为,业主的意见没有在深圳的立法里面得到体现,建议深圳在这方面作出调整。
而在前一天的座谈会上,深圳市常务副市长吕锐锋主动对邹家健作为景洲大厦业委会主任做出的成绩给予肯定。
吕锐锋提到,最近市民对物业管理的投诉有所上升,市民的维权意识和公民意识在不断提高,现行的物管条例存在一些问题,应当与时俱进,作出相应的调整修改,“景洲大厦用物管合同的方式,按规则办事,约定规范双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规避矛盾的做法,有创新的地方,是一种很好的管理制度创新,具有示范意义,要推广完善,具有推广价值。”
邹家健在昨天再次提出修改深圳物业管理条例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光明对此回应,物业管理确实是很大问题,人大关于物业管理条例相关的课题已经完成,已经在准备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