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项目骨干参加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组织的培训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9日
12月1-2、4-5日,公司组织各管理项目骨干31人,参加了在深圳市物业管理学会驻地学术会议厅举办的、南山区“宜居家园”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的培训。
这两期培训班是由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策划组织,委托深圳市物业管理学会负责实施的。南山区八个街道办和一百多个社区工作站、居委会负责物业工作监管的专干,部分小区业委会负责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以上人员共九百多人参加了培训。深圳市物业管理学会创始人,现任法人,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曾滔,以其扎实的物业管理条例、法规理论知识,结合其物业管理的丰富实践经验,用PPT的形式生动的对“条例”1-2章作了精辟的解读。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职业律师谢挺,运用娴熟的法律知识及其代理物业管理案例的司法实践,也以PPT的形式对“条例”3-7章作了讲解。
两位老师言简意赅,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参与培训的学员进一步熟悉和理解了《〈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思想。他们表示,要将所学的知识贯穿日后管理服务的全过程。